日本眾議院於週四通過一項法案,將加密貨幣重新分類為該國證券框架下的金融工具,為受監管的現貨ETF和20%的資本利得稅鋪平了道路。
立法修訂了《金融商品交易法》(FIEA),將加密貨幣從《支付服務法》轉移至與股票、債券和投資信託相同的法律框架中,根據彭博社。該法案接下來將提交上議院,預期將順利通過。但有一個關鍵注意事項:此改革尚未成為法律。
日本現行的加密貨幣框架將數碼資產視為支付工具,這意味著它們所受的披露和保護規範比傳統證券更寬鬆。根據《金融商品交易法》,加密貨幣發行方將面臨與上市股票相同的披露義務、託管標準和內線交易規則。
東京證券交易所的代表表示,一旦框架確定,加密貨幣ETF 最早可於 2027 年開始上市。日本主要證券公司已積極佈局:SBI 證券和樂天證券表示,一旦監管機構確定規則,將提供加密投資信託,另有包括野村、大和和瑞穗在內的 11 家公司表示考慮進入市場。
「我們致力於透過創造健全的交易環境來促進更多創新,」日本金融廳代表Masato Yoshizawa對彭博社表示。
日本籍、總部位於新加坡的加密貨幣市場掛單商 QCP Group 的日本負責人加納幸一 對彭博社表示,該法案為市場參與者提供了「久候的明確性」。
根據日本 2026 年稅制改革綱要,加密貨幣收益將按 20% 的統一稅率徵稅,取代最高可達 55% 的累進其他所得稅率。此稅務變更 預計將於 2028 年生效。將稅率與股票和債券一致,縮小了機構經理所指的日本加密貨幣市場長期存在的結構性壁壘。
交易所將面臨擴大的披露要求,涵蓋目前獲准在國內交易的 105 個代幣。未註冊加密貨幣業務的處罰將加重:未註冊賣方的最高監禁刑期將從三年提高至十年。
該法案首次將內線交易執法延伸至加密貨幣。任何獲取重大非公開資訊的個人或實體,包括發行方、交易所運營商,以及知悉待上線、下線或重大技術事件的人士,將面臨與上市證券相同的限制。
亞洲 Web3 聯盟主席 Hinza Asif told Bloomberg 表示,更嚴格的執法措施「有助於為進入市場的參與者創造更可信的環境」。
在金融廳工作小組會議期間,一些業界代表警告稱,監管負擔可能過重,並指出 約 90% 的國內交易所正在虧損運營。一些委員會成員將這些提案描述為「過於嚴厲」,並敦促金融廳在投資者保護與市場可行性之間取得平衡。
穩定幣不包含在 FIEA 重新分類之內,仍根據《支付服務法》作為電子支付工具進行監管。此豁免與日本單獨發展穩定幣基礎設施的方式一致:本週早些時候,三菱 UFJ、三井住友及瑞穗 宣布了計劃,將共同進行穩定幣交易,目標於 2026 財政年度實現實際部署。
實施目標為法案生效後約一年內,並指出新 FIEA 制度將於 2027 財政年度生效。20% 的稅率將根據 2026 年稅制改革綱要單獨制定,並於 2028 年啟動。
當日本內閣在四月批准該措施時,財務大臣片山五月將其描述為在確保市場公平、透明和投資者保護的同時,擴大成長資本的供應。上議院尚未安排投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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